陶邦汽车防盗论坛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在线充值(点击首页左上角) 全网影院免费看
本论坛转让,请电话联系:13725182718 (电话和微信同号)
查看: 317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改为住房银行应慎行

[复制链接]
扫一扫,手机访问本帖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4-9-22 08:13:1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查看更多内容,让你轻松玩转汽车技术论坛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注册

x
住房公积金相关改革迟迟难以推进。究其原因既有既得利益阻碍的因素,也有改革方向难以明确的因素。国务院颁布的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属于行政法规,其管理机构又多属行政事业类性质,存在政企不分的问题。再加上住房公积金提取门槛过高等原因,很多资金“躺在账上睡大觉”。对此,各方进行了一些改革,但如果没有系统的改革,在现有管理体系和法律框架下的“小敲小打”,注定很难取得重大的突破。

    公积金管理机构改为住房银行,将沉淀的住房公积金改为商业用途,确实有助于盘活资源,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。这一点之前已有先例,比如曾经的农村合作基金会,还有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,
我爱卡

信用卡 http://www.51credit.com egt
都是采取原始入股方式创立起来的,并经过商业用途而得到壮大。但是,现行行政化管理的体系很难被打破,是公积金机构改为住房银行的一个重大障碍。然而实际上,住房公积金银行化运作首先反对的人,可能还是缴存者。作为法定强制缴纳的福利性经费,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理应具有“唯一性”,任何改变其用途的做法都有违设立初衷,不仅在法律上难以立足,在民意上也难以获得支持。
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
收缩

QQ|手机版|小黑屋|陶邦汽车防盗论坛 ( 粤ICP备12082994号-1

GMT+8, 2024-9-21 18:32 , Processed in 0.064969 second(s), 2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1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